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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学习会议】局党组会议事规则 2013-05-21 04:51:49  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 作者:本站原创    



  为规范局党组会会议程序,提高议事效率,强化各项工作研究部署力度,特制定本规则。
  一、党组会组成人员及会务工作
  1、党组会由局党组成员组成,有关处室负责人视会议议题列席,列席人员由局领导根据会议议题提出,报请会议主持人确定。
  2、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副书记主持,应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。
  3、办公室负责落实参会人员的通知、材料准备、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。
  二、党组会主要议题
  1、传达学习中央、省、市的重要文件、指示及会议精神,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;
  2、研究全市老干部工作的重要问题,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;
  3、讨论拟上报中组部老干部局、省委老干部局、市委、市政府、市委组织部的重要事项;
  4、听取机关各处室、活动中心的重要工作汇报,讨论决定提出重要事项;
  5、研究确定机关各处室、活动中心的机构设置、干部任免、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;
  6、研究老干部工作的总体安排、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,部署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事宜,总结年度工作;
  7、听取机关及直属单位重要的财务、基本建设情况汇报,研究批准重要的经费开支;
  8、其他需要提交党组会审议的重要问题。
  三、党组会议事原则
  1、提交党组会讨论的事项,有关处室、活动中心应事先作好准备,提出明确的意见、建议,并在会前2天告知办公室;
  2、办公室应认真审核各处室、活动中心报送的议题,及时向党组书记或副书记汇报,确定会议主题、时间和与会人员;
  3、会议议题提前1天告知与会人员,便于认真作好准备,会上充分发言;
  4、党组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畅所欲言,各抒己见,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决议。如遇有意见一时难以统一,可由下次会议再议,不急于形成决议;
  5、党组会做出的决议,党组成员应坚决按照决议精神和和各自分工,积极认真抓落实,不得以保留意见为由而自行其事,要按统一口径做工作,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;
  6、党组会研究的内容,在未向外公布和未获得上级机关批准前,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必须严守机密,不得向外或向当事人泄露,因泄露会议内容而造成严重后果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、政纪处分。
  四、党组会时间及会后工作
  1、党组会召开时间由办公室请示党组书记或党组副书记确定,特殊情况,党组书记可随时主持召开,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;
  2、会后办公室应及时向因故缺席的党组成员通报会议内容,重要会议应及时整理、草拟《会议纪要》,送会议主持人签发;
  3、对会议议定的事项,要认真贯彻执行。需要抓紧办理的事项,各处室、活动中心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。办公室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及时督办,并将办理情况向党组书记或副书记汇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