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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致局系统全体党员的倡议书
清明节是礼敬祖先,弘扬孝道的传统节日。4月4日是我市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阶段的第一个清明节,为贯彻落实市派驻纪检组《关于清明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》和市文明办《关于组织开展“我们的节日·清明”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》过一个文明、平安、廉洁的清明节,现向局系统全体党员发出倡议。
一、率先垂范,做文明祭祀的带头人
全体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率先带头垂范,提倡网络祭奠、鲜花祭奠、植树祭奠等文明祭祀仪式,以献一束花,尽一杯酒,植一棵树等方式寄托哀思,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,共同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。
二、以身作则,树立文明廉洁新风
倡导厚养薄葬,大力弘扬“尊老、敬老、爱老、孝老”的传统美德,移风易俗,绿色祭祀,文明追思,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管好自己、管好家人、管好亲属,抵制祭扫活动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奢侈浪费,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祭拜,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,自觉树立文明祭祀新风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三、强化防护,提高安全祭祀意识
逝者已逝,生者如斯,生者平安健康是逝者最大的心愿,减少聚集,佩戴口罩,响应号召,做好防护措施,合理安排祭扫时间,错开高峰,选择乘坐公交、地铁出行,自觉服从祭祀规定,提高安全祭祀意识,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,为建设美丽武汉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机关党委(机关纪委)
2021年4月1日